借贷纠纷扯不清,线上调解来梳理

发布时间:2023/05/10       点击量:610

【案情概要】

2022年03月21日,李女士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两笔消费贷款,金额分别为300000元和26000元,年化利率皆为9%,分60个月偿还。放款后,客户李女士按期归还欠款。

李女士认为,2022年12月想提前归还剩余贷款,但突然发现每月所还月供的本金和利息与办理时业务员所说的不一致,银行当时未提供还款明细,业务办理时提到会提前还款,要求银行选择对她有利的还款方式,目前的还款利息过高,要求银行赔偿她多还的几万元利息。

银行认为,当时业务员在办理贷款中,都与李女士核对过贷款的金额、月供等重要信息,且有视频为证,李女士也已经签字确认,故不能同意客户李女士的说法。

对此,双方申请向调委会调解,希望调委会帮他们解决这个纠纷。

【调解结果】

调委会受理这个案件后,考虑到李女士在外地,便采用了金融纠纷调解网进行线上调解,李女士只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金融调解”随地参加调解。

调解时,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找到纠纷争议焦点,发现是因为贷款还款方式引起的纠纷。该商业银行采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而李女士希望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

为此,调解员利用专业知识将两种不同还款方式所产生的每月月供的本金和利息、总利息差别等信息向李女士详细介绍,5年的利息差就远不到1万元,1年多提前还款的利息差不足2000元,如果运用等额本息少还的本金到理财等其他用途,则两者的利息价值差异并不大,李女士要求赔付的几万元利息不现实。

在调解员的不断耐心劝导下,结合实际情况,最终某商业银行出于客户关怀,促进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同意补偿给李女士一定“损失”。双方对该结果都表示满意,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例启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常见金融纠纷类型,该案更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消费者在贷款之前,对贷款的还款方式、月供、利息等多个方面了解清楚,结合自身情况后再做决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进行营销贷款活动时,也充分披露贷款的还款方式、月供金额、年利率等信息及其区别,促使贷款活动更规范更顺利。